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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不了馅饼,投资理财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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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不了馅饼,投资理财需警惕

天上掉不了馅饼,投资理财需警惕

大象(dàxiàng)新闻记者 胡俊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shuìwùjú)第一稽查局(jīchájú)(以下简称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yīfǎcháchǔ)了漯河市和一家(yījiā)(yījiā)居(jū)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zhēngshōu)管理法(guǎnlǐfǎ)》及相关规定,依法对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324.9万元、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2年的(de)处理处罚决定,同时,将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到案犯罪嫌疑人9人,移送同级检察机关起诉5人。

数智结合,碰撞(pèngzhuàng)比对查找线索

前期,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线索,发现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报关单货源地与原产地不一致(yízhì)的疑点。为消除疑点,税务部门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团队就其注册登记、纳税(nàshuì)申报等情况(qíngkuàng)开展深入分析。数据显示,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4月,当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yìbān)纳税人,经营家具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jìnchūkǒu)等业务。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378.02万元(wànyuán),月均销售约(yuē)31.5万元。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5336.82万元,月均销售约445万元。短期内月销售额跳跃式增长,不符合常规逻辑,背后是否(shìfǒu)另有蹊跷(qīqiāo)?

为进一步(jìnyíbù)查明疑点,检查人员实地走访(zǒufǎng)该公司(gōngsī)。从外观看,公司占地面积较大,看似具备一定规模的(de)生产能力。但是,检查人员细致检查发现,厂房内生产工人寥寥无几,部分生产设备布满灰尘甚至锈迹斑斑,处于不经常使用状态,其生产能力与销售业绩明显不匹配,出口(chūkǒu)业务真实性存疑(cúnyí)。随即,税务部门向该公司依法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tōngzhīshū)》和《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及时查阅该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并调取出口退税申报表及备案资料。

两端同查,循线追踪锁定证据(zhèngjù)

针对虚开骗税案件“作案(zuòàn)团伙链条化(huà)、作案方式网络化、作案手段隐蔽化”等特点,结合同类案件查办经验,查实骗取国家出口(chūkǒu)退税款(tuìshuìkuǎn)违法事实的关键在于出口销售业务的真实性、购进原材料的匹配性与相应(xiāngyìng)资金流向的闭合性。对此,检查人员决定采取“购销两端同查、内查外调同推”的方法寻求案件突破。

销售方面,检查人员调取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gōngsī)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累计(lěijì)出口报关119单出口退税信息(xìnxī)。对比该公司提供(tígōng)的出口报关单信息,按照集装箱号编码规则,研判分析承运出口业务(yèwù)集中的船务公司和场站,组织(zǔzhī)检查人员前往青岛、宁波、深圳(shēnzhèn)及周边城市开展外部调查。检查人员对比船务公司提供的提单(tídān)资料与该公司备案提单信息,发现提单内容部分不一致。通过进一步循线(xúnxiàn)追踪代理(dàilǐ)订舱的货运代理企业、生产厂家和真实的出口货物发货人,检查人员查实该公司分12次累计出口报关39单,系冒用其他公司或个人出口信息,虚假申报出口退税,累计申报出口销售额2753.46万元。

购进方面,检查人员(jiǎnchárényuán)根据该公司(gōngsī)采购(cǎigòu)皮革、海绵、木材等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比对分析上游企业与该公司资金流向关系,初步判定(pàndìng)存在资金回流情况(qíngkuàng)。同时,该公司从漯河某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取得虚开(xūkāi)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累计金额90.3万元,涉嫌多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13万元,进而骗取出口退税。该违法事实已经达到(dádào)公安追诉标准,检查人员将该案涉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查劝(cháquàn)并举,主动配合接受处理

综合上述疑点证据(zhèngjù)(zhèngjù)(zhèngjù),检查人员询问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鑫时,其一口咬定公司出口业务(yèwù)全部真实。检查人员出示前期(qiánqī)调查获取的部分证据,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在证据和法律面前,该公司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之前积极补缴税款68万元,并表示后续积极配合处理。

经查,2022年11月(yuè)至2024年3月,漯河市和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gōngsī)以该公司名义12次将其他厂家生产并销售给(gěi)海外客户的产品报关出口(chūkǒu)并伪造(wěizào)虚假的报关手续,假报出口39单,虚假出口货物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2753.46万元,同时,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入账抵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324.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chūkǒu)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shuìkuǎn)的(de),由税务机关追缴(zhuījiǎo)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íngshìzérèn)。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漯河市税务局第一(dìyī)稽查局依据(yījù)法律规定,对漯河市和(hé)一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骗取(piànqǔ)出口退税款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处理处罚决定。同时,对其违法行为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关程序正在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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